又是一个周末的夜晚,《湖北省基药招标目录》出炉了,按此前该省基药采购方案的相关规定,只有进入该省基药招标目录才有资格参与投标。现在,招标方案出台、基药使用比例确定、基药结算管理办法颁布、招标目录既出,相信招标的大门已经打开。
该目录由两部分构成,第一部分收录了国基520品种,其中包含了《湖北省基药剂型规格目录(试行)》(基层版)中纳入520目录中的品种。第二部分则是该省2013年版新增的153种基药,以及原基层版中未进入国基520目录中127种品种,共计280种。换句话说,第一部分是国基520品种,第二部分是省增补品种,国基+省基构成了湖北基药招标目录,总计达800个品种(含剂型、规格)
回顾一下湖北省基药及其招标的历程:
【基药增补】
2014年1月29日,湖北省基药增补目录公布,共新增153种基药,含盖76种化药、生物制品及77种中成药品种,其中,中成药部分超过80%的品种为独家品种。
【招标方案】
2014年5月9日,发布《湖北省2014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的公示公告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截止至5月16日。该方案被业界解读为较为温和,充分考虑质量因素,大企业受惠的招标方案。
该方案采购周期为2年,招标范围为除武汉以外的实施基药的医疗机构。采用双信封制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审,经济技术标与商务标的比重为6:4。不接受未通过新版GMP的无菌制剂参与投标。如优质优价、单独定价品种等非普通GMP质量层次的药品,如果基药标没中,但属于上一轮非基药中标品种,仍可以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以非基药身份销售。
【对购销领域不良记录的规定】
该省6部门在2014年5月9日发文《湖北购销领域不良记录管理规定》,界定了不良记录,分为商业贿赂、招标采购、采购使用三个方面。
其中,药品经营者需要注意,以下行为将会被列入不良记录:
以低于成本价格恶意投标,扰乱市场秩序;对中标产品擅自涨价或变相涨价;不按规定将中标品种委托给配送企业配送的(生产企业直接配送的除外);不配送或不按时配送的;以非中标品种取代中标品种;
进入不良记录的,将有相应的处罚措施:
●对一次列入不良记录的,取消中标资格,并在2年内不采购其医药产品;
●对一次列入其他省份的不良记录的,2年内在招标采购评分时对该企业做减分处理;
●对5年内2次及以上列入不良记录的,在最近一次名单公布后2年内不采购其医药产品
【基药使用比例规定】
2014年6月21日,发布《湖北省2014年深化医改工作要点的通知》,通知规定,县级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药,二级医院使用基药占比应达40%-50%,其中,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医院应达50%以上,三级医院使用基药占比应达25%-30%。
【基药结算管理办法】
7月3日,药材中心公布该省《基药采购结算办法》。采用「谁采购使用、谁支付货款」的原则,货款由基层医疗机构负责筹措,由县(市、区)负责收缴,实行以省为单位集中支付。省药采中心设立基药货款结算专用账户和基药集中结算省级周转金,专户专用,专款专用,负责与供货企业签订购销合同,并统一结算货款。
值得注意的是,该结算管理办法中设立了省级周转金制度,为基药制度的推行提供了货款结算保障。假如基层医疗机构资金不足时,可申请周转金支付货款,在周转金使用限额内,由县级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汇总至省采购中心统一支付。
管理办法也规定了结算周期,从药品入库验收完成到付款不超过30天。但供货企业无正当理由不供货、供货不及时,且在上一个结算周期中,配送率未达到90%,将暂停集中支付货款。
湖北省对基药配送的监管一直很严,2013年11月约谈了17家供应不及时及违规配送的生产企业,在2014年1月27日将其纳入「黑名单」,取消这些企业21个配送率不达标产品中标资格,并取消上述企业两年内在湖北境内的投标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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